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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业主维权专家”被业主集体报警!小区越乱,越有价值

2018-03-31 喜欢就点👉 物业管理圈

晓乐导读

小区如果不乱,“专家”就没有存在的价值,小区越乱,他们越有存在感,越有话语权,于是越搅混水,小区更加的乱,如此恶性循环。


有些“业主维权专家”的最终目的,并不是希望你的小区能搞多好,而是他们能赚多少钱。


据世茂奥临民意汇公众号报道 2018年3月19日,是北京世茂奥临花园业主们值得庆祝的一天,20多位愤怒的业主忍无可忍,将合同早已到期、却仍在违法盖章的业委会秘书——舒可心,集体报警,扭送至奥运村派出所。



舒可心在网络上被称为“业主维权专家”,以在各个小区做业委会顾问或秘书为职业,曾被各大媒体包括央视采访过,按理,这样一位为业主“维护权益”的专家,应该得到业主们的拥护才是,为何在世茂奥临,却落得如此声名狼藉,被业主们集体报警?

此事说来话长,无风不起浪,那得先从舒可心的所作所为说起。先看看业主们的报警内容:


业主们的报案材料内容如下:

报案理由1:舒可心明知其聘用合同早在2017年10月就已经到期,至今却仍假冒秘书身份,非法强占、盗用业委会公章,支配巨额物业费!

舒可心并不是世茂奥临小区业主,在2013年10月世茂奥临小区第二届业委会“闹革命”的时候,被业委会聘请为业委会秘书。他负责管理业委会公章,每周只来小区半天开会,相当于每个月只来小区两天,但业委会给他的年薪却超过20万。

舒可心的聘用合同是一年一签,最后一份有效的聘用合同的到期时间为2017年10月,而在2017年5月,小区所在的奥运村街道办就给小区全体业主发布了《业委会备案到期通知》,里面明确指出“公章自即日起不得再以业委会名义使用”。


2017年9月,业委会私自与舒可心签署了一份新的聘用合同,该聘用合同的签订是在2017年5月政府宣布公章无效之后,所以该聘用合同应为无效。

而且,小区的《议事规则》也有明确约定:如果小区连续两年不改选,那么除了改选,业委会的其他任何决议均无效。


小区《议事规则》节选

而小区的上次改选是在2013年,即使按2015年5月,也早已超过2年期限。所以,即使仅按《议事规则》,业委会与舒可心私自签订的《聘用合同》仍然是无效的

要知道,这届业委会从2013年10月上台到现在,4年多的时间里,一共花掉超过1个亿的流水,却没有一分钱是通过业主大会来表决的,全部由业委会、舒可心指挥物业直接操刀,1200户业主的民主权力形同虚设,为拉拢物业,给物业经理的
年薪高达45万

小区是酬金制,业主们戏言舒可心搞的这一套制度就是“真独裁,假民主”。2017年,业主们逐渐觉醒,开始向物业公司索取“账本”,历时大半年却只得到一份错误百出的“假账”!2017年底,物业驻小区的“财务人员”和总经理相继离职。

报案理由2:舒可心多次在网络和小区微信群公开欺骗业主,煽动业主

在乐视网的视频中,舒可心打着业委会是“自治组织”的名义,鼓吹业委会脱离政府监管。

不明真相的业主们会被他这一套看似“正义”的说辞给迷惑。但,只要进入他设计的那套所谓“民主”模式,一旦他公章在握,业主们就会发现原来是自己“被民主”了,再想“民主”,那可是比登天还难!

前有舒可心2003年在朝阳园任业委会主任时50万修旋转门事件,要知道在2003年,50万是可以买房的,他却拿着业主们好不容易攒下来的50万物业费,绕开业主大会,擅自决定修旋转门。业主们起诉舒可心业委会却败诉,因为法律只规定了“重建、改建建筑物必须通过业主大会”,却并未规定“装修”需要通过业主大会。从这件事情里,舒可心钻法律的空子,赢了官司,尝到了甜头。

类似的事情,在世茂奥临小区也被发挥到了极致,世茂奥临的《议事规则》明确规定:每年召开两次业主大会,委员每1年都要定期改选1/3

但,这些在舒可心任秘书期间都未执行,业委会从2013年10月上台,到2018年,4年多的时间里,应召开至少8次业主大会,但实际只在2015年开了一次,而且过程中多处违反程序,脱离政府监督,最后还不去政府备案。注意,并不是去备案没通过,而是压根就没去交材料,在舒可心的“顾问”下,业委会竟可以如此霸气!

事后,当业主问为何没有备案时,舒可心又开始使用其惯用的泼脏水伎俩,公开在业主群里污蔑ZF“违法行政、勒索当事人”,以此混淆是非,搅混水,还怂恿业委会对政府进行“行政诉讼”,将小区矛盾引向政府。




就在2018年3月业主们集体报警围堵舒可心当天,物业会议室里,还坐着两位早在2016年10月就应该到期卸任的过期委员,超期服役长达1年半,还在以“委员”的名义跟物业开会呐!到底是谁给他们的授权?是不是太不把制度当回事了。

舒可心打着“民主、自治”的所谓“正义”旗号,公开污蔑ZF,实质上是绑架业主成为对抗ZF的工具,一旦业主们上了贼船,业委会大权在握,业主们再想行使民主权力,却发现舒可心有一万种方法让这些业主们的想法打水漂,那时候业主就叫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灵了。

报案理由3:舒可心在2015年7月涉嫌参与策划殴打世茂奥临小区女业主,致其双侧鼻梁骨折


2015年5月左右,世茂奥临六号楼业主H女士,在单元里给邻居们发送《反对业委会将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理财的倡议书》,这属于业主自发的维权行为,被舒可心从监控里调取截图,发在业主群里,并公开指责H女士散发“小广告”。舒可心的这种行为,一是歪曲了事实,二是侵犯了业主的隐私权,H女士对舒可心进行了指责,也因为此事,H女士与业委会及其少数拥护者结下了梁子。


2015年7月的一天晚上,H女士在小区大门遭到多名男士的野蛮殴打,现场还有两名业委会委员,三名物业保安,还有近10名闻讯赶来劝架的业主,令人愤怒的是,这么多人在场却并不能阻止殴打,因为打人者的帮凶拦住保安和业主,叫嚣“今天谁来拦就一起打死谁”。


殴打现场监控视频


女业主后经医院验伤,伤情如下(均有医院报告):
    1. 脑震荡、左前臂右髋组织挫伤;
    2. 双眼球钝挫伤;
    3. 双上颌骨,鼻骨骨折(为双侧鼻骨骨折,构成轻伤二级)。




事后业委会找人疏通关系,放言北京市随便去告没有搞不定的!辖区派出所至今没有立案。被打女业主两年来以一己之力四处奔走,投诉无门。时隔两年,施暴者至今仍逍遥法外,涉事的两名委员也未引咎辞职,知情业主也担心惹火上身敢怒不敢言。

在业主自发组织的扭送舒可心去派出所行动中,H女士也亲临现场,打110报警,控诉舒可心在这件事情里恶劣的参与行为。

报案理由4:可心在2017年9月勾结社会闲散人员,聚众威胁业主人身安全。

2017年9月13日,五名维权业主与舒可心在亚运村马可孛罗酒店与舒可心谈判,希望其将业委会公章交还街道办,但舒可心提出需要街道办给其开具“免责保证书”免除自己过去4年的责任,才能交出公章。

在谈判不欢而散之后,业主才发现在马可孛罗酒店的一层大厅周围,聚集了一群“打手”,这群“打手”护送舒可心从酒店大堂离开,并在酒店地库聚集,向维权业主进行恐吓,威胁业主人身安全。

可谓请神容易送神难,业委会自从聘请了这位大秘书,业主们要想送他走,真的比登天还难


顺便说一下小区的监控,毫不夸张的讲,已经成为舒可心和业委会用来监控维权业主的工具。这么多年来,小区监控几乎没有为业主服务过,上门推销的、溜门撬锁的、扎车胎的、发低俗广告的,次次防不胜防。监控却被舒可心多次用来曝光业主维权行为,然后冠以发小广告和扰乱小区秩序的罪名,恐吓维权业主,特别是女业主。

2017年5月和11月发生过两起物业保安骚扰恐吓维权女业主事件,都是保安受业委会或舒可心指使,通过监控发现女业主正在进行维权签名。


11月那次,愤怒的业主们终于忍无可忍把物业保安围堵在办公室,业主们要求物业经理到场,但物业经理自始至终未到场,事后物业也未发道歉信。



2017年11月,愤怒的业主们聚集在物业办公室讨要说法




因为小区监控室里也有摄像头,事后,维权业主想看看事发时到底是谁在幕后“坐镇指挥”,却发现监控室的录像文件被人删除了,所以事发时到底谁是幕后指使,至今无从知晓。舒可心、业委会和物业可以随时坐在监控室监控维权业主的行动,而监控室自己却可以不被监控,业主们感觉非常愤怒却又无能为力。


以上就是世茂奥临业主们集体报案的内容,辖区奥运村派出所警察于半个小时内赶到小区物业会议室,将被业主们围堵的舒可心,带上警车,押送至奥运村派出所。


舒可心被带上警车押送至奥运村派出所


经辖区警察向业主代表仔细询问报案内容后,表示无能为力,因为派出所认为:他们只负责触犯了《治安管理条例》或是《刑法》的事情,简单说就是伤人放火抢劫盗窃等事件,世茂业主们报警的这些案由,归法院管辖,希望业主们稳定情绪,向法院提起对舒可心的民事诉讼。

维权业主们认为,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09年发布的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》中,明确有以下条款:

第五十六条 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,拒不移交所保管的档案资料、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,其他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协助移交。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,拒不移交所保管的档案资料、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,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协助移交

第六十条 业主不得擅自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活动。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,从事违反法律、法规的活动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


维权业主向辖区警察出示了以上条款,但警察认为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”的文件对他们没有约束力,以前也未碰到过类似案例,所以无能为力。


派出所也对舒可心进行了长时间的调查询问,于当晚将其释放


至此,舒可心再一次凭借自己的“机智”,逃脱了法律的惩罚,钻的就是法律的空子,多年游走在违法边缘,政府、业主、警察都拿他没办法。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,世茂业主们会继续采用法律武器,誓将舒可心赶出小区!


文章最后,再总结和列举一下舒可心在世茂奥临小区的所作所为,是非曲直自有公论,各位看官可自行评判。

1) 不按《议事规则》召开业主大会,不改选,不去街道办备案

4年缺席至少7次业主大会,缺席3次委员改选,业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超期任职一年半之久。明知业委会因违规而被街道办通知停职,公章不得使用,却仍继续违法盖章,怂恿业委会发起对街道办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。在两案皆败诉之后,仍拒不交出公章,业委会还在每个月给其发放薪水

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对法律法规不太了解的小区也就罢了,但却发生在这位业主著名的“维权专家”所担任秘书的小区,不得不让人瞠目结舌。

舒可心为小区量身定制的《议事规则》里,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按期召开业主大会、没有定期改选,该如何进行处罚,业主们无处喊冤,他们钻的就是这些法律的空子。

大量业主在2013年对这位“专家”都充满了信任,于是对小区的事情放任不管,但就是这种“信任”,让业主们一再被蒙骗,被坑害。

2) 不与物业签订《物业服务合同》,让小区进入“事实服务”状态至今

世茂奥临小区从2014年10月起,就没有《物业服务合同》,物业想怎么花钱,只要业委会批准、舒可心盖章即可。《物业服务合同》早已过期这事因业委会故意隐瞒,直到2017年才被维权业主发现。

为什么不续签《物业服务合同》?

一是因为《物权法》和《议事规则》规定只有通过业主大会才能签《物业服务合同》,业主大会压根就没开,所以也就没法签;

二是因为业委会和舒可心发现“事实服务”是《物权法》和《议事规则》都没有约定的状态,是法律空白,可以让物业无合同运行。业委会几个人做决定,舒可心盖章,然后物业直接操刀就办了,1个亿都花了却没有账本,高达400万的地库维修工程、100万的活动中心、80万的大门翻修,都是业委会直接操刀。日常的保安、绿化、保洁、电梯、锅炉等都没有达到之前合同中约定的五级服务标准。为了拉拢物业,给物业负责人开出的年薪是45万。

3) 以“装修”的名义绕过业主大会,计划耗资100万元物业费新建所谓“业主活动中心”

该工程为业委会强行推动,未经过业主大会表决,舒可心作为秘书和顾问,明知未经业主大会不能盖章,却不顾大量业主反对强行盖章,强行招标,签订工程合同,开始动工。但最终工程被城管认定为“违法建设”而叫停。烂摊子工地一直用围挡围住,将近一年半的时间,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通行。

曾经漂亮的花架通道


居然被业委会企图盖成两层小楼,成为烂摊子一年半


4) 2015年选举过程中多处违反程序

2015年选举委员期间,两名正义的经业主大会选举的委员,却被业委会以内部决议的方式非法弹劾;且有两名委员是在没有提交报名表的情况下直接参选,且其中一名根本不是业主却以自然人名义参选,严重违反了《议事规则》。而且从2013年该届业委会上台之后,其实际任职的委员,就与街道办的备案委员,两者名单不一致,其合法性一直受到业主质疑。

结束语

四年下来,舒可心与业委会,对上不去备案,对下剥夺业主权利(不开业主大会、不改选、大搞工程),视全体业主利益于不顾,大量业主对舒可心一肚子意见,业委会却不顾民意始终聘用,四年来竟无一人能把他免职!有了这位“专家”,小区的制度建设不仅没有更好,反而更差了。

世茂奥临业主们用集体智慧写了两幅对联,非常形象生动:

有公章有财权有诉权,有钱有势

无合同无账本无备案,无法无天

横批:我是雷锋


不开会不改选不下台,王法何在

告业主告街道告政府,胆大包天

横批:有本事你告我啊


实质上,这样的“伪专家”之所以有市场,还是因为国家在“业委会”和“物权法”的相关法律规定上,存在许多漏洞,这些漏洞,“伪专家”是清楚的,但业主不清楚,利用这些漏洞,业委会可以轻易侵害业主权益,而业主维权则难上加难。举例来说:

  1. 单个业主只有“业主撤销权”
    单个业主权益被业委会侵害,诉讼案由只有一个“业主撤销权”,而且时效期是一年,要通过法院起诉解决,没有大半年的时间下不来。

  2. 集体维权很多时候又无法立案
    好比世茂奥临花园的巨额供暖费被物业公司挪用,此案涉及全体业主的集体权益,维权业主多次去法院立案却立不了,被告知,这种情况只能是业委会来起诉物业,而如果业委会跟物业穿一条裤子,就无解了。

  3. 自上而下侵权太容易,自下而上维权太艰难
    如果业主们发现某位委员不适合,或是想罢免全体委员,或是想发起某个提案,那么他需要在小区发起20%的签名,这个数字看似不多,但实际的工作量非常大。而业委会要想搞个违法决议,只需要几个人商量一下写个文件盖个章就行了。

  4. 物权法中,缺少对“事实服务”的约束
    业委会不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,进入“事实服务”状态,就可以绕过业主大会,摆脱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了。虽然也有法律解释说:事实服务状态下,应以原合同为准。但实际执行中,物业公司即使不按原合同执行,也不会有什么违约责任。

  5. 物权法中,缺少对物业费和供暖费要独立核算的约定
    导致物业公司将巨额供暖费结余挪用到物业费里进行开销,变相提高了物业费,也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。

  6. 业委会没有明确的上级单位,纠错效率极低
    如果业委会违法,只能通过漫长的法院程序解决。业委会拒不开会,拒不改选,甚至政府通知都发了仍拒不下台,这类简单的违法行为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上级单位来快速裁决,就只能依靠法院打官司,一审二审下来,一两年过去,早已过期的委员还继续坐在位置上,物业公司该跑的跑,钱该花的花,小区早就折腾得不成样子了,世茂奥临的现状即是如此。

  7. 业委会备案制度存在矛盾之处
    一方面说政府对业委会只有“监督、指导”的职能,另一方面又没有约定如果业委会拒绝政府监督指导,政府该拿它怎么办?导致:如果业委会脱离政府监督,自己开个漏洞百出的业主大会,是不是就可以自封合法呢?还是必须在政府的监督下、备案通过才能算合法?这些都是法律上非常模糊的地方。世茂奥临业委会在舒可心的怂恿下,居然霸气到不去备案,反而状告政府,钻的就是这个空子。

  8. 以“装修”的名义绕过业主大会大搞工程项目
    物权法中,仅约定了“改建、重建建筑物”需要业主大会决定,但舒可心和业委会多次偷换概念,以“装修”的名义绕过业主大会大搞工程项目。在世茂奥临,这些工程四处可见、动辄百万,但没有一项工程是经过业主大会表决的。舒可心从2003年就开始用这招,百试不爽,业主们的钱被造掉,苦不堪言。

“伪专家”钻的就是业主们普遍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空子,他利用规则为自己的利益服务,哪个小区如果用他,不仅业主大会会被其操纵,业委会也可能会跟物业合谋侵害业主利益,最后小区被搅和得天翻地覆,他可以一拍屁股华丽走人。

之前是朝阳园、美丽园、朗琴园,后来是东湖湾和温哥华森林,现在是世茂奥临,无一不是被这位“专家”搅得天翻地覆,他却总能全身而退,不得不服

小区如果不乱,“专家”就没有存在的价值,所以,长期以来,他大张旗鼓的挑动业主斗业主,斗物业、斗zf。小区越乱,他越有存在感,越有话语权,于是他越搅混水,于是小区更加的乱,如此恶性循环,于是乎,某些人就可以乘机从中浑水摸鱼,渔翁得利,在一旁偷乐。

但是,“专家”在网络上却总能以“正义”形象出现,为业主们“排忧解难”,对此,我们只能奉劝各位:要识人不能只是听其言,更要观其行,很多事情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,“专家”若不能投业主所好,谁还会找他当顾问当秘书呢?这份职业还如何经营?网络作秀其实只是营销手段。俗话说得好,生病买药,别看广告看疗效。

有些“业主维权专家”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希望你的小区能搞多好,而是他能赚钱,什么咨询费、秘书工资,都是小头,一个亿的物业费流水都花掉了,连个像样的账本都没有,大头在哪里不言而喻。经过这一年的维权,我们了解到这个“维权专家”的行业,有很多亟待上级力量大力整治的地方,水很深。

最后,也欢迎所有遭受过诸如世茂奥临小区这样遭遇的业主,在留言中写出你们的故事,祝愿这个社会不再有打着“正义”旗号进行坑蒙拐骗的“伪专家”,社会应该多一些纯净,多一些美好!

(来源:世茂奥临民意汇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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